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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新版普通住房價格標準下月起執行 平均上調28%



新版普通住房價格標準“十一”起執行

平均上調28% 擴大稅收優惠范圍

徐強

深圳特區報訊(記者 徐強)記者昨日從市規劃國土委獲悉,深圳將從10月1日開始執行新版的“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”,《關於深圳市2015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告》(下簡稱《通告》)也將於今日正式公佈。這是時隔兩年後,深圳對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首次做出調整。相比2013年9月1日起執行的舊版標準,此次調整後,全市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將平均上調28%,從而擴大享受普通住房稅收優惠的政策范圍,降低剛需、改善性需求購房者的購房成本,更好地滿足合理住房需求和擴大住房消費。

南山區490萬元普通住宅價格標準最高

據悉,此次標準是根據深圳住宅市場價格變化而做出的調整。眾所周知,深圳房價今年來出現瞭明顯上漲,如果仍按原來的普通住房標準,很多普通住宅無法享受稅收優惠,甚至出現“普通住宅被豪宅”的情況,所以新版普通住房提高瞭價格標準,以適應市場形勢的變化。

根據《通告》,新標準將按十個區來劃分:羅湖區每套總價390萬元及以下;福田區每套總價470萬元及以下;南山區每套總價490萬元及以下;鹽田區每套總價330萬元及以下;寶安區每套總價360萬元及以下;龍華新區每套總價320萬元及以下;龍崗區每套總價280萬元及以下;光明新區每套總價250萬元及以下;坪山新區每套總價200萬元及以下;大鵬新區每套總價230萬元及以下。

“隻要購房者的房屋總價符合以上標準,而且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,小區建築容積率1.0以上,均可視為普通住房,可享受營業稅、契稅等稅收優惠政策。”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介紹。

據瞭解,我市目前執行國傢現行有關普通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: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(含2年)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,免征營業稅。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,且該住房屬於傢庭(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)唯一住房的,減半征收契稅。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,且該住房屬於傢庭唯一住房的,按1%稅率征收契稅。

新版標準擴大瞭優惠范圍

舉例來說,福田區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,如果購買的總價為405萬元,且是傢庭唯一住房,按照新版普通住房價格標準,那麼就隻用繳納1%的契稅;而假如按照2013年版的舊標準,那麼該套房子隻能按3%繳納契稅。

“前後對比明顯看出,新標準擴大瞭享受普通住房稅收優惠的政策范圍,也更吻合我市房地產發展情況。”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解釋稱,此次標準的調整是政府的一項例行管理工作,是根據上年度住宅市場價格變化情況測算得出的,測算時新房和二手房的價格都要納入統計和測算。通過對中小套型、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的稅收優惠政策,降低剛需、改善性需求購房者的購房成本,滿足合理住房需求和擴大住房消費,引導中小套型、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的開發建設,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。

據悉,此次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調整的執行時間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,即2015年10月1日後繳納房地產交易有關稅費的,都可以按照新標準執行。

我市2013年9月1日起執行的享受優惠政策的價格標準和本次價格標準的對比,全市平均上調28%。

小貼士

什麼是普通住房?

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:一、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.0(含本數)以上;二、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(含本數)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(含本數)平方米以下;三、實際成交價低於新標準規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價格標準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finance.sina.com.cn/china/dfjj/20150925/111723350634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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